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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道法院:耐心寻人解难题 温情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0:5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莲花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四起案由相同、被告为同一主体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王宇峰秉持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通过温情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以务实举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四名原告与被告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若无特殊事由,双方自动延续租赁关系。合同到期后,被告长期拖欠土地租金,且始终处于失联状态。原告多次联系未果,为明确土地权属及租赁事宜,四名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鉴于四起案件事实相近、主体一致,为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合并审理、集中处置。

  由于原告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被告,法官通过反复拨打被告电话,同时依法向被告户籍地、住所地邮寄法律文书等方式,最终与被告取得联系,保障其应诉权利,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法官分别与双方进行庭前沟通,听取双方诉求,梳理涉案土地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及争议焦点。在厘清事实基础上,法官逐条讲解合同相关法律条款及土地租赁相关规定,向双方说明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经多次电话沟通,双方分歧逐步缩小,初步达成解除合同、返还土地的调解意向。

  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到场后因过往纠纷发生言语争执。承办法官将双方分别引导至不同调解室,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开展工作。

  法官一方面稳定现场秩序,避免冲突升级;另一方面就土地返还时间、交接程序等具体事项进行针对性协调。经反复磋商,双方就全部细节达成一致,同意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当庭完成土地返还交接。四起纠纷一并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务实严谨的作风做好基层矛盾化解工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