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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朝阳法院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心坎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0:5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桂林人民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联合多方力量,同步开展了进学校、进社区、进公园系列普法活动,真正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心坎上。

  在学校,桂林法庭的法官用一连串贴近校园生活的情景提问,点燃了学生们的热情。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告诉大家: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接着,法官将话题引向校园生活中的“隐性伤害”。从言语侮辱、社交孤立,到网络上恶意P图、传播谣言,法官结合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规定,明确指出这些行为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的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课堂上,一个个真实案例被转化成生动故事,法治的种子在轻松活跃的互动中悄然播撒。

  在湖东社区,法官们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解读严谨的“法律条文”:针对漏水纠纷,提醒居民依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并现场讲解如何收集固定证据、依法维权的程序步骤;针对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则耐心解释,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从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到遗产继承顺序,再到物业服务纠纷中的责任划分,法官一一“接诊把脉”,引导大家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南湖公园,桂林法庭联合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朝阳区大队、朝阳分局南湖派出所,共同“出摊”普法。法院干警围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向过往群众讲解常见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认定;交管民警则结合电动车、机动车事故案例,回答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与保险赔付问题;派出所民警则就治安管理与民事纠纷交叉问题进行释明。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大家身边贴心的法律顾问。(苏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