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短视频、直播行业蓬勃发展,消费者通过直播带货能够快速了解产品信息、便捷选购所需商品,但部分商家为提升销量,存在过度宣传、片面推介等问题,极易误导消费者,从而引发消费纠纷。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类似案件。
据悉,2025年冬,安某在某视频平台观看直播时,被某电动车产业园的四轮电动车宣传吸引。安某因年事已高、腿脚不便,为此,他专门再三向主播确认该车辆是否可正常日常上路行驶,得到了商家的肯定答复后购入一辆四轮电动车。
次年天气回暖后,安某携带车辆相关手续材料,前往龙井市交警大队咨询车辆上牌事宜,却被告知该四轮电动车不符合国家车辆上牌标准,无法办理上牌手续,不允许上路行驶,仅可在封闭小区等特定封闭区域内使用。
安某当即联系商家,希望协商解决纠纷、退还购车款项,但商家始终推诿拖延、拒不处理,甚至直接拉黑安某联系方式。维权无门的安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审理该案时认为,该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较小、争议焦点清晰,适宜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法官秉持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办案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先向商家详细阐释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并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商家在直播销售过程中存在片面宣传的过错,未如实告知车辆的行驶限制、合规标准等关键信息,且事后拒不配合解决纠纷,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法官耐心疏导双方矛盾,平衡兼顾商家合法经营权益与消费者正当维权权益,提出合理合规的纠纷解决方案。
经过法官专业的释法明理与耐心调解,商家充分认识到自身销售宣传存在疏漏、服务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同意安某退车退款的诉求。最终,商家自行运回涉案车辆,并承诺收到车辆后全额退款。至此,双方纠纷一次性妥善化解,双方再无任何争议。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网络选购车辆时,务必提前核实车辆是否符合国家合规标准及当地上牌、上路管理规定,留存聊天记录、直播回放、付款凭证等证据,切勿盲目轻信商家的口头宣传与片面承诺,有效规避消费风险,守护自身合法权益。(太成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