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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开启汽车以旧换新活动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6:02 来源:长春日报 编辑:王思博

  1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长春市已开启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旨在推动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有序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据悉,活动时间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上传材料同时满足)。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商务部指定的微信小程序、抖音、支付宝等相关App,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完成注册、身份验证后,上传系统要求的资料。

  消费者提交材料后,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政策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