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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发出“教育边界型”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7:57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时,把目光投向了保障未成年人的稳定就学和正常校园生活秩序。

  该案中,阿琳(化名)与阿强(化名)系夫妻关系,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小悦、小悠、小刚(均为化名)。双方对次女小悠在哪所学校就读、由谁接送、生活照料由谁主导存在持续分歧。

  阿琳称,对方曾在学校周边联系校方、要求接走孩子,让孩子在开学阶段陷入不安;阿强则提出,孩子此前的饮食、体检、入学选择等问题应由父亲一方参与决定,并认为对方阻碍孩子到其认可的学校就读。

  该院审查后认为,双方并无肢体暴力、严重恐吓等典型家暴事实,但因子女教育、入学安排产生的家事冲突,若缺乏行为边界,可能演变为抢孩子、围堵校园、扰乱教学秩序,最终伤害的是孩子。

  据此,承办法官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核心不是惩罚某一方,而是给冲突“降温”:禁止一方以强行拖拽、私自带离等方式,擅自改变次女当前就读及生活照料状态;禁止一方在校园内实施围堵、滞留、滋扰等妨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不限制父母在平和、理性、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沟通子女教育与照料事宜;不提前评判哪所学校更好、谁更适合直接抚养,监护权、抚养权、入学方案优劣留待后续家事案件实质审理。

  承办法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在这里发挥了“临时护栏”作用:防的是过激行为,保的是孩子稳定成长环境。

  法官提醒,离婚或抚养权争议期间,父母更要“把孩子放在第一位”。有分歧可以协商,也可以找学校、妇联、社区或法院家事调解机制帮忙沟通;但别把校园当战场,别让孩子成为夫妻博弈的筹码。(王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