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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法院:秉公正断家事纠纷 怀初心护少年安康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3:08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刻在该院大厅墙上的庄严承诺,也是该院每一位法官办理案件时始终坚守的准则,更是该院法官张婷婷负责审理各类家事及涉未成年纠纷所秉持的根本原则。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家事审判的首要考量。在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未成年人小张(化名)跟随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频繁遭受打骂,小张母亲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法官通过多方核实日常监护细节,在该院特设的“新语和苑”调解室耐心询问小张意见,围绕监护能力、未成年人意愿、成长环境等关键事实重点评估,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综合该案情况依法裁判,将抚养权变更至母亲一方。从司法层面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健康的成长防线。

  在一起原告、被告均为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中,原告小王(化名)主张因被告小刘(化名)故意冲撞致其门牙受损,索要相应赔偿,被告小刘主张自身不存在侵权行为。

  为还原案件真相,法官不仅有序组织两名事发时在场的未成年证人出庭作证,还在法庭还原事故发生现场,逐一比对各方陈述、梳理完整证据链。经过严谨核查,法庭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为充分保障被羁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减少群众诉累,法官与法官助理高幸先后奔赴江苏省溧阳监狱、广东省惠州监狱开展异地开庭工作。

  从庭前对接监狱工作人员、梳理案情细节,到庭中耐心解答当事人疑惑、厘清案件争议焦点,再到庭后跟踪回访当事人及涉案未成年人生活状态,每一次异地开庭背后,都承载着“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的不变初心,切实解决了当事人面临的棘手问题。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以“如我在诉”理念优化审判服务,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以持久坚守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以公正温情司法回应群众期盼。(王瑞 高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