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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实行“银行柜台化”服务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0:4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与诉讼卷宗单套制改革,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为突破口,重塑立案流程,全面推行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与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创新推出“银行柜台化”立案服务模式,在减轻群众诉累的同时,有效释放审判效能。

  该院打破传统“纸质+电子”双轨并行模式,将纸质材料管控前移至立案首道关口,确立“电子卷宗为唯一归档载体”标准。改革后,立案、送达、调解、庭审及归档全流程实现线上流转,纸质材料仅作现场扫描采集之用,实行“只收不存、当场返还”,从根源上减少纸张消耗与档案存储压力,大幅提升办案与归档效率。

  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实行“银行柜台式”标准化操作。群众立案无需自行填写纸质诉状或操作智能终端,由窗口工作人员全程代办信息录入与数字化采集。窗口配备双屏交互设备,当事人仅需核对屏幕信息并完成电子签名、电子捺印即可,全程无需书写纸质文书。配套设置的案件审查、导诉及立案接收岗位协同运转,日均审核案件50余件,确保服务高效有序。

  针对证据材料,窗口执行“接收即扫描、扫描即退还”闭环流程。工作人员现场高速扫描证据复印件并归入电子卷宗,随即将所有纸质材料交还当事人,同时提示其开庭时携带原件核对质证。此举既保障了电子卷宗的法律效力与完整性,又避免了群众往返调取材料的麻烦及纸质证据遗失损毁的风险。近一个月,该院已扫描336卷共14204页材料,原件均现场返还当事人。

  改革实施以来,该院实现了诸多转变:群众立案流程极简,降低了各类群体尤其是老年人的办事门槛;纸质耗材减量九成以上,缓解了档案存储压力;审判流转全程提速,法官可一键调阅电子卷宗,实现电子示证与线上合议无缝衔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案件实质化解中。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单套制无纸化改革,优化窗口数字化服务,完善电子签名与归档配套机制,以数字化、集约化、便民化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赵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