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以情理释矛盾、以法理明是非,促成双方当庭和解履约,不仅妥善化解金钱纠纷,更成功修复当事人多年友情,让险些翻沉的“友谊小船”重新扬帆。
据悉,张某与李某是相交多年的挚友。李某因生活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事后陆续归还,仍有余款迟迟未能结清。张某多次上门催讨,双方隔阂渐生,昔日亲密情谊日渐变淡。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判决生效后,李某依旧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面对执行,李某满腹委屈,辩称剩余欠款中有部分是两人合租期间张某理应承担的房租,不该算作借款。双方就款项性质各执一词,矛盾不断加深,多年好友彻底陷入僵持。
执行员孟小桐深知该类熟人小额纠纷,标的虽小却关乎多年情谊,强制执行易结怨难和。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执行员当即确定优先调解的办案思路,尽力挽回双方情谊。调解初期,双方各持己见,李某坦言自身经济拮据,坚持不认房租部分欠款;张某因屡次催款未果心生失望,强烈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手段。
为打破僵局,执行员多次单独约谈、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一方面向李某细致解读法律规定,明确其房租抵扣借款的主张因缺乏有效证据,未得到法院生效判决支持,同时充分体谅其当下的经济难处,引导其主动承担还款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劝导张某,回望二人多年相伴的情谊,多多体谅对方难处,在款项上适当让步。
经过多轮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慢慢消解,最终摒弃成见,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在调解现场,李某当场向张某支付欠款,张某也主动表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两人坦诚交流、握手致歉,过往嫌隙一扫而空。
法官提醒,借钱有“三不”:不逃避失联,遇还款困难主动沟通说明,不回避自身责任。不激化矛盾,理性表达诉求,兼顾情法分寸,不伤害彼此情谊。不漠视权益,催款无果可依法维权,以法律手段捍卫诚实守信社会风尚。(李佳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