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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交租还占地!榆树法院刚柔并济专治“不服”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5:1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涉农案件优先办理原则,在普执组组长王显野的带领下,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成功将被侵占的土地交还原告,及时为农户春耕生产扫清了阻碍,既捍卫了司法权威,也彰显了司法温度。

  据悉,原告某镇政府与被告某蔬菜种植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曾签订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将亩土地出租给该公司经营,被告需按约定按时支付租金。然而,自2019年起,王某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直至2024年,五年租金始终未兑现。

  其间,原告多次与王某沟通协商,试图化解纠纷,但王某始终推诿拖延,协商无果后,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拖欠租金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王某需限期拆除涉案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并将土地交还原告。判决生效后,王某却置法律尊严于不顾,仍继续侵占该土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推进,王显野迅速组织10余名警力,出动4辆警车,奔赴涉案土地现场。同时,提前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及镇政府沟通对接,邀请各部门全程见证强拆过程,全程接受监督,杜绝违规操作,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到达现场后更是主动上前,与王某“面对面”耐心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王某,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法定义务,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你拖欠五年租金,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法院判决解除合同、拆除建筑物,既是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同时,王显野也体谅王某经营中遇到的困境,继续劝说:“我知道你经营不易,但拖欠租金、拒不履行判决,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损失越来越大。主动配合拆除,不仅能避免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也能为后续双方可能的协商留有余地,这才是对你自己、对企业最有利的选择。”

  经过一番耐心劝说和细致普法,王某逐渐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也明白了履行法律义务的必要性,抵触情绪得到消解,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随后,在各部门的见证下,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被有序拆除,土地顺利交还原告,该案得以圆满完结。

  此次强制执行,该院既以雷霆手段彰显了司法权威,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行为,又以温情释法化解了矛盾纠纷,体现了“刚柔并济”的执行理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执行力度、优化执行方式,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苏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