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司机驾驶货车逃避治超检测强行闯卡进入高速公路导致收费站设备毁损的刑事案件。
据悉,2025年9月,货运经营者林某因车辆涉嫌超重,为逃避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指使司机刘某驾驶重型货车,加速撞开京哈高速某收费站自动栏杆强行驶入,造成设施损坏。收费站工作人员报警后,民警传唤陈某及林某到案。事后,陈某及林某赔偿了被害单位损失。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林某拘役五个月;判处刘某拘役五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说法
警示一:撞杆逃避检查,绝非“小事一桩”
近年来,市内辖区内大型货车撞杆逃避检查的行为屡禁不止。部分从业者心存侥幸,将公共设施视为可以随意突破的“障碍”,对此类行为依法应予严惩,任何企图通过暴力手段规避监管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苦衷”,都将受到法律严肃追究。
警示二:超重上路,是对生命的公然漠视
该案被告人闯卡的根源,在于“躲磅避检”——害怕超重被查。这一动机背后,隐藏着更大的公共安全隐患。货车超限超载,被称为“马路杀手”:制动距离延长、操控稳定性下降,极易引发爆胎、侧翻、失控。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出事,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家庭,更可能波及其他无辜家庭。法治社会绝不容许任何人以公共安全为代价谋取私利。敬畏规则,才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最大的负责。(张竞文 王欣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