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吉林分社正文

首页-->法制

“被小三”非免责!德惠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3:13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就一起“被小三”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判令李某返还男方配偶孟某相应款项,明确了“不知情”不能成为逃避法定义务的挡箭牌。

  据悉,原告孟某与第三人黄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在孟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通过手机向被告李某转账,还多次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物品给李某。后孟某发现上述转账记录及购买信息,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李某返还相关款项。

  法院受理案件后,民二庭法官刘悦驰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查银行流水、微信交易明细、夫妻婚姻登记证明等证据,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结束后,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孟某受赠款项。

  判决送达后,李某情绪激动,明确表示不服判决,认为黄某恶意隐瞒已婚事实,自己是善意接受款项,并非恶意侵占,判决结果损害了自身权益,甚至扬言要提起上诉。

  承办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并未简单以“判决已生效”为由搁置处理,而是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第一时间联系李某,耐心倾听其诉求和不满,同时向其讲解“情理法”的辩证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为让李某真正理解判决的法律依据,法官摒弃生硬的法律条文灌输,采用“案例+条文”的方式,结合相关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字逐句解读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说明判决中认定转账行为无效、判令返还财产的法律依据。

  同时,法官结合案件实际,客观分析上诉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引导其理性看待判决结果,权衡利弊得失。法官的耐心讲解,既有法律的威严,更有司法的温度,慢慢解开了李某心中的疙瘩。

  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双方就返还方式达成一致,孟某同意李某延期返还款项,给予其充足的履行时间,有效缓解了李某的经济压力。最后,李某在协商时间内按时返还款项,该案圆满结束。

  法官提醒,法律既保护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更不允许任何人凭借不正当关系获取非法利益。“被小三”的委屈值得同情,但法律的底线不容逾越。唯有坚守法律红线、恪守道德准则,才能避免因一时疏忽陷入财产纠纷,守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晨曦 王欣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