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副庭长李国钊审理一起起因二手车车架号被篡改引发的两重买卖合同纠纷,实现了“当庭调解、案款当庭兑付、当庭解封”,一次性化解了原告、被告及两名案外人的多方矛盾,为四名远道而来的异乡当事人免去了往返奔波的辛劳。
据悉,2022年1月,被告张某将名下的轿车转卖给刘某。车辆交付后,刘某将该车转售案外人,却在过户环节发现,车辆车架号在交付前已被篡改,不符合机动车法定登记条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由此引发后续诉讼。
经法院判决,刘某需向案外人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刘某已按期履行全部赔付义务。为挽回自身损失,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法官梳理案情后发现,原、被告及相关案外人均不在本地,异地诉讼往返时间、经济成本极高,当事人最大的诉求就是尽快化解纠纷,但案件不仅存在异地当事人诉累问题,诉中保全阶段查封的被告已出售房产,还引发了房屋买受人的保全异议,若按常规流程审理,多方当事人都将陷入长期诉讼奔波。
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法官立即为案件启动了“异地当事人速调速结”绿色通道,通过电话、微信提前沟通,细致梳理案件证据、厘清争议焦点,免去当事人多次往返提交材料;庭审优先排期审理,压缩等待时间;调解、文书制作、保全解封全流程衔接,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
庭审中,法官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其出售篡改车架号的车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根本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结合案件事实,帮助原告梳理实际损失,明确合理的诉求范围。
针对双方的顾虑,法官逐一沟通化解,一边劝说被告正视违约事实,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一边安抚原告情绪,协调双方找到利益平衡点。
经多轮细致调解,双方最终当庭达成一致协议:解除案涉车辆的买卖合同,张某当庭给付刘某购车款及损失赔偿,刘某收款后3日内返还案涉车辆。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制作并送达了民事调解书,全程指导双方完成案款兑付,同步指导原告提交解除保全申请,当庭依法作出解封裁定并完成了房产解封手续。
一桩跨地域的连环纠纷,一次有温度的高效办结。该院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针对外地当事人、涉民生等案件开辟诉讼绿色通道,推行“当庭调、当场结、一次办”,用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张芳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