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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少年的心事在“圆桌”上轻轻放下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6:0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校园冲突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以司法温情化解了矛盾隔阂,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护航。

  这场纠纷源于同学间的一次口角。一个课间,某中学同班同学小强(化名)与小飞(化名)因日常琐事发生口角,年轻气盛的小强一时冲动,在楼梯间将小飞踹倒在地并拳打脚踢,导致小飞受伤住院。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依法对小强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但就小飞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赔偿事宜,双方家长多次协商未果,分歧日益加深。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飞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尤丽丽深知,这起案件背后,不仅限于经济赔偿,更是两个少年的成长困惑和两个家庭的情感隔阂。秉持“教育、感化、挽救”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法官没有选择机械办案、一判了之,而是决定依托“圆桌调解”模式,以温情化解对立,以法理传递温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与传统法庭的严肃对峙不同,调解现场没有冰冷的法台和栅栏,当事人、监护人及法官围桌而坐,蓝天白云、芳草地的背景墙让紧张的气氛瞬间舒缓。

  调解中,法官首先向双方监护人释明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明确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家长深刻认识到,孩子的不良行为不仅会伤害他人、扰乱校园秩序,更会影响自身长远成长,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孩子的日常教育和正向引导。

  随后,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两名未成年人讲解法律知识,分别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引导小强正视自身行为的错误,学会敬畏法律、尊重他人、理性处理矛盾;同时,安抚小飞的情绪,引导其走出事件阴影,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及监护人达成一致共识,当庭签署调解协议:小强的父母分期向小飞的监护人支付赔偿金,两名少年握手言和,承诺今后友好相处。昔日反目的同学重归和睦,双方家长紧锁的眉头也终于舒展,一场可能影响少年一生的纠纷,在温情司法中圆满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1+2+X”工作方法,整合司法、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持续优化“圆桌法庭”等特色审判模式,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用法治微光守护少年成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鲁俊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