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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法院:以法为尺存戒惧 以法为盾护青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1:23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为守护好青春期学生的健康成长,夯实高中校园安全基石,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法官李玲走进龙井市高级中学,开展“法护青春,守护成长”主题法治宣讲活动,为高一年级150余名师生送去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活动现场,法官针对高一年级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分别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意义、我国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以及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三个部分做了详细阐述。

  在分享典型案例时,法官通过剖析人民法院案例库涉未成年人犯罪真实案例,以案释法,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涉未成年人的寻衅滋事罪、强奸罪、猥亵罪的表现形式,并结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明确了“施暴者”的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使学生们真切地感受到法不可违、违法必担责。

  近年来,该院与龙井市内各个学校积极联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责作用,将普法工作系统化、常态化地推进至各大中小学校园,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身心特点的学生群体制定专属的法治教育方案,让法治教育融入学生日常,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