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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让两双布满老茧的手再次相握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1:06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受理一桩因宅基地外小园而起的纠纷。

  据悉,2023年,张某将自家附带前后院小园的农村房屋出售给王某,房款已结清。但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书》中特别约定:该房屋包含前后院小园总面积,待实际测量后由王某按年向张某缴纳实际面积的承包费,标准按市场行情随行就市。

  合同签订后,经实际测量,房屋及前后院小园总面积0.6亩,小园面积0.3亩。三年来,王某仅支付了1部分承包费。多次催要无果,张某诉至法院。案件由市区人民法庭副庭长李百玲承办。

  翻阅卷宗后,法官意识到,这起案件标的额虽小,却牵扯着乡里乡亲的邻里情分。法官决定通过“拉家常式审判”工作法,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并邀请村治保主任一同参与调解,借助基层治理力量合力化解矛盾。

  法官们先和王某、在场的村干部拉起了家常,又一同实地查看了双方存在争议的小菜园,在闲聊中慢慢摸清了双方的心结所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没有简单宣读法条,而是从“合同约定”“法律风险”“邻里情分”多个角度,用最朴素的乡音土语,掰开揉碎地讲道理、析法理,既指出合同条款的法律约束力,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

  几番劝解下来,双方态度相继软化,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见对立气氛彻底消散,法官趁热打铁,引导双方当场拟定调解协议,在法官与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王某一次性支付房屋及小园以后所有的承包费,张某随即提交了撤诉申请。两双布满老茧的手紧紧相握,积攒许久的隔阂与矛盾就此烟消云散。

  下一步,该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便民利民司法举措,用“拉家常式审判”等接地气、有温度的工作方式,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袁嘉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