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13起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承办法官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工资的一致意见,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为经营困难的企业留出周转空间,让司法服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据悉,今年8月,13名劳动者经口头约定入职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从事喷漆辅助工作,双方约定月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0月,因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劳动者被迫离职,但其应得工资却未能及时结清。
为明确欠薪事实,该公司出具了欠条,承诺后续支付工资。然而,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工资仍未兑现。眼看生活开支受影响,13名劳动者陆续向开发区法庭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帮助。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审阅13起案件的卷宗材料,敏锐发现案件的特殊性,虽劳动者持有欠条佐证欠薪事实,但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若进入诉讼程序,劳动关系认定、工资标准核实等环节可能引发新争议,延长纠纷解决周期,既不利于劳动者及时拿到工资,也可能加重企业诉讼负担。
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情理法”结合,化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大哥大姐们出来打工不容易,工资是你们的血汗钱;但企业现在确实周转不开,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咱们能不能商量个分期的方案?”转头对企业负责人,法官又耐心释法明理,阐明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同时体谅企业当前经营困境,引导其积极承担责任。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企业终于松口:“分三期,保证每期都按时打款!”劳动者们也表示:“只要能拿到钱,我们愿意等。”各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时,企业负责人向原告们诚恳致歉,劳动者也对企业的实际困难表示理解,原本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温情沟通中圆满化解。
下一步,该院开发区法庭将持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用更贴心的服务,更高效的举措,当好劳动者权益的“守护者”、企业健康发展的“护航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