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1日电 (谭伟旗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据悉,2021年7月中旬至9月初,在德惠市马某双家中,马某双在明知对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的信息提供给对方使用,且按照对方要求将两张卡内的资金转出至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内,并按照6%提取佣金。
经计算,两张银行卡分别转入资金,被告人马某双获利。经电诈平台推送被害人吴某怡被骗,其中部分钱款转入被告人马某双另一张银行卡内。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双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为其转移,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财产损失无法挽回,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马某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遂作出如下判决:马某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追缴马某双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