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27日电 (谭伟旗 潘丽莉)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一起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2015年3月,李某与史某夫妇二人向吴某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李某夫妇需向吴某分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因李某夫妇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产生民事纠纷。
2017年,经该院判决李某夫妇应向吴某偿还借款。判决生效后李某夫妻仍未履行偿还义务,2018年10月,应申请人申请,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18年执行立案初期,经该院调查,被执行人夫妻名下的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于是执行法官约谈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李某夫妇需每日向吴某提供40平米沙子,沙子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直至还清全部欠款。
和解期间,经法官定期回访了解,被执行人夫妇在起初向吴某偿还部分欠款之后,再未履行偿还义务。接下来的六年,该案件移交至其他执行干警负责,对于这种陈年积案,执行干警从未放弃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的调查。
近期,执行干警查询到史某名下银行卡内有可供足额支付的存款,立刻采取了强制扣划措施,经执行法官调解后,被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六年的陈年积案得以圆满执结。(完)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