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长春市出台《长春市支持光电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措施共18条,涵盖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与国产化替代、场景应用与基金赋能、人才引进、服务保障机制五大板块,全力推动全省“一号工程”高质量发展。
聚焦科技创新,打通研发、攻关、转化、平台建设全链条。实施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企业自主攻关或产学研联合攻关产业关键技术;推行“揭榜挂帅”机制,集聚全国优质创新资源,助力光电企业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通过“基金+补助”模式,支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强化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集成光电子全国重点实验室、吉光实验室等高端平台建设。
聚力强链固链,全方位提升产业自主可控能力。全力推动光电信息产业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和“两新”等国家资金支持范围;围绕半导体与高端制造、卫星技术与应用及低空经济、光电传感与仪器等重点领域精准引进项目;对企业自研产品实现国产替代且当年实现销售收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依托场景、资本,深层次释放产业发展活力。支持企业举办、参与高端行业论坛及展会;鼓励重点领域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开展“光+”供需精准对接,支持首台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产品落地应用;已构建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全周期资本赋能体系,加快组建产业投资基金,并通过联合投资、投贷联动等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深耕人才引育,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全力支持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对在长春创业的院士及其团队给予创业扶持,对企业新引进培养的顶尖人才落实相应扶持举措;强化安居保障,鼓励光电信息领域企业通过外聘顾问、技术指导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持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开设光电技术应用专业,培育适配企业一线需求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
优化营商生态,全流程夯实产业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光电产业招商服务机制,统筹整合全市招商力量开展全链条精准招商;成立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小组,同时依托光电科技战略咨询专家组,对重大项目进行战略研判和合规把关;创新投资容错免责机制;为重点企业、核心科研院所配备专属科创专员和产业教授,提供政策解读、项目申报等全流程帮办服务。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长春市明确三项执行原则,即政策执行“不重复、就高兑现”,确保企业享受最优政策红利;政策兑现“有部门、有路径”,确保企业申报有渠道、诉求有回应;变“企业上门找政策”为“政策上门送服务”,为企业精准推送适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