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图县委宣传部/供图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之一。为有效预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图县采取“一库四机制”措施,不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工作。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每月调度全县非煤矿山领域企业自查上报、监管执法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数据库,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分类统计、隐患内容、排查来源、整改措施、整改进度等全流程管理。
实施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指导企业内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验收等事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之日起1周内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问题隐患,同时明确“五职”矿长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中的分工,确保排查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实施治理跟踪督办机制。对不能立即整改排除且具有现实危险性的重大事故隐患纳入跟踪督办范围,实施挂牌督办;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期限整改完成等情形的,依法采取有关措施并立案查处。
实施调查处理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和企业对反复发生或长期存在且具有现实危险性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查明重大事故隐患产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有关责任方责任,并对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按照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实施举报奖励机制。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奖励内容、方式、金额,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李佳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