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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金融教育 共话金融为民)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守保险为民初心 健全消费者维权体系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8:4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主持人:为有效回应金融消费者的关切与诉求,提升公众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今年9月1日—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与中国新闻社吉林分社联合主办“聚焦金融教育 共话金融为民”系列宣传活动。本期访谈,将由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硕和我们观众朋友进行分享。

  首先,欢迎张硕副总经理做客中国新闻网吉林直播间。

  张硕: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作为金融消费者,当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哪些途径进行维权。

  张硕: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当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五条有效途径进行维权。

  一是协商和解。这种方式快速、简便,是解决纠纷的理想途径。

  二是请求调解。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由第三方机构对双方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三是投诉举报。对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向监管机构、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四是申请仲裁。当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时,可以自愿提交仲裁机构,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

  五是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具权威的维权途径,但需要耗费一定的财力和时间成本。

  主持人:为快速、有效、低成本解决金融纠纷,您有什么要提醒或建议消费者的。

  张硕:需要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是,在任何维权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扰乱公共秩序或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为快速、有效、低成本解决金融纠纷,建议消费者选择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解决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于2011年1月1日施行,是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依据。

  人保财险作为金融央企,将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功能,积极运用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进一步健全客户投诉联动处置机制,提升多元化解金融消费纠纷效能,持续提升消费者金融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持人:感谢张硕副总经理今天的分享!观众朋友们,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