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冠夫,副主任张欣华、王忠源、董洪山、高友龙及委员共23人参加会议。高友龙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该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区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该区政府关于区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绿园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该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了该区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区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绿园区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绿园区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该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依法开展人事有关事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去区十九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书面审议了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去区、镇选举委员会职务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二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
该区政府副区长陈国栋,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马红星,区法院院长范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成元,各镇人大主席、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汽开区各街道人大工作人员,区司法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