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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法院府院联动调解 为重病群众打通救助通道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43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新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范明远与村党支部书记李春龙,将一面锦旗送到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向承办法官于宁表达谢意,锦旗承载着镇政府的认可与当事人的诚挚谢意。

  此前,新庄镇村民李某确诊传染性疾病,急需赴外地接受系统治疗,长期就医耗尽家中积蓄,申请低保救助成为这个家庭迫切的诉求。

  在民政部门受理低保申请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李某之子张小某登记抚养人为李某,且就读于民办学校,相关情况和低保申报政策要求不符,救助工作暂时停滞,李某的治疗费用难题迟迟无法解决。一边是重病村民亟待救治,一边是社会救助政策需要严格落实,新庄镇政府坚持为民导向,没有搁置矛盾,组织乡镇、村屯两级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厘清了案件背后的实际情况。

  经查,张小某的学费一直由生父张某承担,李某患病之后,孩子已经实际跟随生父共同生活,张某拥有稳定收入和耕地资源,孩子祖父也有退休收入,家庭可以为张小某提供稳定照料与教育条件。

  找准矛盾症结后,新庄镇政府主动对接大岭人民法庭,说明救助受阻的原委,只有通过法院变更张小某的抚养权,李某才能够顺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法庭收到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开通司法便民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该案。

  案件受理当日,承办法官便完成立案审查。考虑到李某重病缠身、急需外出就医,法官第一时间约谈双方当事人,依照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向李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讲解变更抚养关系对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推动救助申请落地的双重意义,同时单独征询张小某的真实意愿,充分尊重未成年人自身想法。

  “阿姨,我早就跟着我爸过了,只要能让我妈顺利看病,我同意变更。”张小某的表态打消了双方的顾虑。

  在法官主持下,李某与张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小某由生父张某直接抚养,法庭于当天出具民事调解书,实现立案、调解、文书出具一站式高效办结,同时依法保障李某的探望权利。

  调解书生效后,新庄镇民政部门第一时间为李某完善低保申报手续。目前,李某已经前往外地接受医治,张小某也在生父照料下正常就学,生活、学习都得到妥善安置。

  范明远表示,以往大家会觉得法院审判和政府民生工作各有侧重,这起案件让大家真切体会到府院联动带来的实效,案件看似是普通家事调解,实则打通了民生保障堵点,化解基层治理难题,让救助政策精准惠及困难群众。

  一面锦旗,见证司法与民生的双向奔赴。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基层治理需求,统筹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困难群众救助等相关工作,把司法服务延伸至乡村一线,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