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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院赴九台法院开展电子卷宗单套制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4:1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为进一步强化上下级法院业务联动,深化数字化法院建设,推动电子卷宗单套制工作落地见效,近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克烈、档案室负责人齐方圆一行,来到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就电子卷宗单套制及相关工作开展现场培训。九台法院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智辅中心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此次培训是长春中院统筹推进电子卷宗编目提级管理和档案单套制改革,结合九台法院实际需求开展的精准业务指导。培训中,长春中院工作人员围绕电子卷宗单套制关键环节,针对材料接收流程、材料收转扫描编目、集约化管理上传及编目三个模块开展系统讲解。结合长春地区法院推行的“分散扫描—集中编目—统一归档”运行方式,对材料接收环节规范要求、扫描编目操作标准以及集约化上传流程衔接作出细致说明,帮助九台法院工作人员理清各环节职责边界与操作要点。

  在答疑环节,长春中院针对参训人员提出的编目常见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围绕编目命名规范、材料归类标准、系统操作易错环节等实务难点逐一回应,并开展操作演示,同时和参训人员就流程衔接中的具体问题交流探讨。

  齐方圆在培训中提醒,业务部门要加强与档案室沟通衔接,卷宗内容发生调整时,应及时对接档案室同步更新系统信息,保证系统内卷宗信息与归档实际情况保持一致,避免信息不同步,影响电子卷宗的完整性与规范性。

  张克烈在培训中指出,电子卷宗单套制改革是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推进法院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单套制改革在减轻基层负担、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方面的重要意义,提升工作认识,不能停留在“少打几张纸”的表层理解,要从办案理念和流程再造的高度把握改革内涵。同时结合九台法院案件特点、人员配置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因地制宜摸索适配本院的工作模式,推动单套制工作落地见效。

  本次长春中院上门送培训,为九台法院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开单套制工作提供业务支撑。九台法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实际持续优化工作流程,稳步推进电子卷宗单套制相关工作,持续提升档案管理和审判辅助工作规范化、集约化水平。(陆悦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