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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长春互联网法庭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法治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1:1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张颖、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互联网法庭庭长李爽编写的案例,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法治典型案例。案例全称为“明确适用人格权侵害禁令的考量因素,及时有效遏制网络暴力——李某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

  该案例的入选,充分体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长春互联网法庭,在网络时代背景下依法治理网络暴力、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

  面对网络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损害后果不可逆的新挑战,该案例进一步明确了人格权侵害禁令的适用条件和审查考量因素。

  案例细化了“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判断标准,确立多项规则指引。综合考量侵权行为方式、信息传播速度和范围、被侵害人格权类型、侵害行为性质、事后赔偿等救济手段能否充分弥补损害,以及损害范围、程度等因素,为网络暴力受害人及时获得司法救济提供了有力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