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案多人少”“案结事未了”的长期困扰,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新路径,通过打造“区别化的法律套餐”,将司法服务职能前移,力求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这一创新举措在集中管辖长春市内水、电、气、热力“四供”类案件后,成效尤为显著。
据了解,自集中管辖长春市内“四供”类案件以来,该院面临的办案压力持续加大。此类案件数量庞大、案情相对简单、案值不多,但直接关系群众日常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寻求根本性解决办法,该院长期着眼于从诉讼程序上寻找突破口,本着“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服务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手段并用,力争将案件化解于开庭审判程序之外。
经过深入论证和调研,该院与长春市城市建设委员会所属的各个公共事业企业进行了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专门组建了审理“四供”类案件的审判团队,实行专案专办,并在此基础上打造出“区别化的法律套餐”。该模式针对不同案件类型,灵活运用调解等多种方式,把法院的调解手段用足用全,大幅提高了办案效率。
同时,该院还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针对此类案件的模块化体系和人员储备队伍,探索出一条将司法服务职能前移的新型司法服务渠道。通过这一机制,一线审判团队得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提高案件质量、打造精品工程上,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和“案结事未了”的双重压力。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院将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司法程序,针对不同的案件类型持续优化“区别化的法律套餐”,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林号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