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和解方式柔性化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在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守护企业经营活力,实现案结事了、互利双赢。
据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全面开展线上线下财产查控工作。执行法官深入企业实地走访调研,细致核查企业生产运营、订单储备、人员用工及财务收支等核心状况。
走访中,执行法官发现该涉案企业过往经营态势良好,拥有稳定的客户资源与市场份额,此次陷入债务纠纷实属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所致。目前企业整体运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分期偿债潜力。
执行法官考虑到企业实际发展现状,若简单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硬强制措施,极易打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链条,甚至引发企业停产、员工失业等连锁问题,造成“办结一案、拖累一企”的不良后果。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韩泽洋坚持执法力度与司法温度并重,主动搭建沟通桥梁,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约谈调解,全力推动纠纷柔性化解。
一方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坚守诚信经营理念,主动履行偿债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向申请执行人说明被执行企业的经营现状、履约意愿及后续偿债能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渡难关。
经过多轮高效沟通、细致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全部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最大限度减轻被执行人偿债压力;被执行人承诺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分期足额清偿债务。
和解协议落地后,法院持续跟进款项履行进度,定期回访企业了解经营及履约情况,全程督促被执行人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还款。目前,被执行人如期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债务清偿完毕,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兑现,涉案企业也成功保住了正常经营、持续发展的“生命线”。
下一步,该院将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把握善意文明执行尺度,依法规范用好各项执行举措,灵活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柔性执行等方式,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精准护航中小微企业健康稳健发展,以高质量司法执行工作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任凌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