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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机款近两年!榆树法院促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8日 14:5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新立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僵持近两年的农机货款纠纷,四名被告当场凑齐货款一次性付清,原告亦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双方握手言和。

  2024年,韩某、陈某、齐某、徐某四人在当地一家农机公司联名购买农用拖拉机,采取赊账方式支付。此后近两年间,四人始终未结清剩余货款,农机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四人诉至榆树法院。

  案件受理后,新立法庭庭长逐一联系双方,梳理纠纷原委。原告方认为,货款拖欠近两年,被告屡次承诺付款却屡次食言,已明显丧失信任基础,坚持要求一次性全额付清。而四名被告各有苦衷:有人反映拖拉机使用期间频出故障,维修费用不菲,自认权益受损;有人坦言近年收成欠佳,手头确有困难;还有人对催款时的沟通方式心存不满,觉得多年合作情分被伤。

  承办法官研判后认为,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症结在于各自心存芥蒂。法庭遂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听取诉求,寻找调解突破口。面向被告,法官释法明理,厘清买卖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强调诚信履约的重要性,指出长期拖欠货款不仅影响个人信用,还可能承担败诉及执行的不利后果;面向原告,法官则说明四名被告并非恶意赖账,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经商之道贵在互利共赢,适度让步有助于纠纷实质性化解。

  待双方态度逐渐松动,法庭随即组织"面对面"调解,逐条核算诉讼成本与履行方案,阐明继续僵持将耗费更多时间与精力,而各让一步既能保障货款回收,又能维系多年合作关系。最终,原告同意减免部分利息,四名被告当场凑齐全部货款一次性履行完毕。

  承办法官表示,此类涉农案件的调解关键在于找准矛盾症结、解开双方心结,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