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桩搁置多年、横跨千里的抚养费纠纷,在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圆满化解。
据悉,多年前,刘某与丈夫张某因感情破裂离婚,当时双方简单处理了家事纠纷。离婚后不久,张某便彻底与前妻、孩子断了联系,杳无音讯。多年来,刘某独自一人辛苦抚养孩子,靠着微薄收入支撑家庭开支,咬牙承担起孩子所有的生活、教育费用。
时光流转,曾经的孩童已然升入初中。步入初中阶段后,孩子课业压力陡增,教辅资料、学习开销、日常生活支出持续增加,单亲家庭的经济压力愈发沉重。看着孩子努力求学、懂事成长,刘某既欣慰又心酸,独自支撑的生活早已捉襟见肘,无力独自承担孩子日益增长的学习和生活成本。
为了让孩子能够安心读书、健康成长,刘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法官服务站,希望借助司法力量,为孩子讨要本该属于自己的抚养费。
经法官了解,张某失联多年,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明确居住地,情况一度陷入无从推进的僵局。为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驻点法官坚持靠前服务,主动启动联动机制,积极对接公安部门核查线索,同时依托林场职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多方打听。
经过多渠道细致核查,法官最终成功核实,失联多年的张某早已离开本地,长期在海南生活,并且已重新组建家庭、生育子女。稳定的新生活让张某渐渐忽略了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多年来从未主动履行过抚养义务。
在成功联系上张某后,法官第一时间与其沟通。面对法官的沟通,张某情绪抵触、态度消极,以“已组建新家庭、需抚养现有子女、经济压力大”为由,坚决拒绝支付抚养费,认为多年未联系、早已没有责任,双方矛盾一度十分尖锐。
考虑到家事纠纷最宜调解化解、刚性裁判易激化对立,更考虑到未成年人成长需要稳定、和睦的亲情与成长环境,法官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开启多次耐心调解。
法官情理法相融,向张某细致释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失联、再婚而消除,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强制性义务,无论身处何地、是否组建新家庭,都不能免除对亲生子女的养育责任。
同时,法官耐心讲述孩子多年单亲成长的不易、初中求学阶段的实际困难,让张某真切感受到孩子的处境与委屈,逐步唤醒其作为父亲的责任与良知。
最终,张某彻底放下抵触情绪,深刻认识到自身过错,主动表示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每月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用于孩子日常生活与学习开支。
此外,驻点法官始终心系孩子成长,常态化为该初中生送去书包、文具、教辅资料等学习用品,持续关注孩子的学习状态与心理成长,用持续的司法关怀,为单亲孩子的求学路撑起温暖法治晴空。
下一步,该院法官服务站将持续深耕基层治理,聚焦家事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民生重点,以靠前服务、柔性调解、温情司法,就地化解基层矛盾,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幸福、护航少年成长。(侯金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