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法官联合村干部,顶着烈日把调解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和村委会,用一下午时间把“地”和“钱”两笔账算得明白,让一对因土地纠纷僵持已久的亲属握手言和。
据悉,几年前,王某为修缮祖坟,与同村张某协商互换土地。换地后,王某将其中一部分土地用作祖坟墓地,余下2.2亩土地交由亲属于某代为管理。多年来,该地块一直由于某实际照看管理。
今年年初,王某得知,自己交由于某管理的2.2亩土地被于某对外出租收益。王某认为,土地交由对方管理只是出于亲属间的情分,遂要求于某归还该2.2亩土地。但在于某看来,修缮祖坟属于家族共同事务,王某没有足额承担修坟相关开销,自己多年代为管护土地付出了精力,不能无条件交还土地。
王某则坚持,土地是自己互换得来,交由对方只是委托管理,修坟费用争议不能成为拒不归还土地的理由。双方各执一词,矛盾越积越深,故王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开庭前对案件的基本事实心里有了数:案涉土地权属本身并无争议,于某拒不交还土地的根源,并非土地归属问题,而是对修坟费用分担心存不满。如果简单一纸判决,经济心结没有化解,容易造成判决难以实际履行,还会进一步割裂亲属亲情。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组织村委会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去争议地块实地查看,在田间地头了解当年换地、交地管理、修坟的前后经过。
村委会会议室里,法官、村干部、王某和于某围坐一圈。法官先开口,对着于某把法律讲透:“王某和张某换地合法有效,地是王某的,你管了几年是情分,但管理不等于占有。你心里不痛快的,是修坟钱的事,对不对?”
于某点头:“就是这个理。修坟是大家的事,他不出钱,我凭啥把地交出去?”法官接着把两笔账分开:“地归地,账归账。修坟钱可以另算,但不能拿地来‘抵押’。这个扣不解开,地还不了,钱也算不清。”
村会计拍拍于某的肩膀:“你这些年帮着修坟,这份情王某心里有数。可一码归一码,修坟钱今天算明白,地该还也得还。你们还是亲戚,别因为这点事把情分弄没了。”
见于某态度松动,法官趁势和村干部一起,帮着双方把修坟费用一笔一笔捋清。最终,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于某于2027年1月向王某返还案涉土地,王某补偿于某修坟相关费用,一场因修祖坟引发的土地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介绍,土地纠纷,多数时候不是案子难断,而是心里的账难算。法官释法,干部讲情,双管齐下,疙瘩自然解得开。脚上沾泥,心里才有底。把调解搬到田间地头,把道理送进群众心头,纠纷才能真正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王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