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该院执结一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父亲在一起刑事案件中不幸遇害,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加害人王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约定赔偿部分现金及名下一套回迁安置房,最终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现金赔付,房屋钥匙也当场交付给李某,但房子过户的事却一拖再拖。没有拿到产权证,李某心里总觉得不安,无奈之下,将王某夫妇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夫妇协助过户。
案子到了执行环节,法官本以为拿到判决就有了抓手,谁知原始回迁的房屋早已灭失,新建成的安置楼压根还没有办理初始产权登记。这就意味着,这套房子在物权登记层面暂时“不存在”。法官无法直接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过户的程序瞬间被堵死。
法官意识到,如果机械地套用程序,案件很容易走向“执行不能”。但被害人家属失去至亲后,唯一的盼头就是这实质性的补偿,如果就此停下,无异于让纸上的判决沦为空文。
随后,法官带着双方,把物业、开发商、不动产登记部门跑了个遍,“一站式”核实了过户需要的全部手续和费用清单。底数清了,接下来就要面对更棘手的冲突,物业费、取暖费、税费加起来不是小数,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退让。王某的妻子觉得已经赔了房子,不该再掏腰包;李某则一分钱都不想多出,气氛一度僵到了冰点。
这笔账表面是钱,根子却是心结。如果直接硬裁,固然可以给出一个比例,但后续极可能再生纠纷。法官更加确信,执行工作不是当个冷漠的“算账先生”,而是得俯下身去做弥合裂痕的人。
于是,法官紧扣费用核心,一次次把双方叫到一起,从法理上讲义务,从情理上谈难处,又从诉讼成本角度帮着算长远账。终于,当双方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分摊方案时,法官知道,这案子离活起来不远了。
具备过户条件了,新的难题又摆在面前,被执行人王某尚在监狱服刑,根本不可能亲自到场办理手续,案件又遇到了新的难关。但已经走到这一步,法官没有犹豫,直接赶赴王某服刑的监狱。
在高墙内见到王某,法官当面向他释明案件进展,并征询他对履行判决、协助过户的真实意愿。他态度诚恳,明确表示同意,也愿意委托妻子全权代办。法官当即指导其妻子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在合法合规的程序下,用一纸授权疏通了最后一环。
当王某在授权书上郑重签下名字的那一刻,两家人心中的坚冰正在慢慢消融。(朴宣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