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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与骑手发生交通事故!龙井法院倾心调解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8:45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案件。一辆出租车在运营过程中,为躲避外卖骑手采取紧急避让措施,致使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出租车车辆维修费及相应停运损失,经交警部门认定,外卖骑手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该案起诉至人民法院后,承办法官经深入调查发现,涉事骑手刚满十八周岁,步入社会不久,经济基础薄弱,且事故并非主观恶意。一边是车主的正当权益,一边是年轻人无能为力的现实困境,承办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选择用调解化解矛盾。

  承办法官在准确核定维修费用及停运损失计算标准并厘清了各方责任比例后,主动约谈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面对面”听取诉求、“背对背”分别沟通的方式,一方面向外卖骑手清晰地阐明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其对自身过错及相应赔偿义务有清醒认识。

  另一方面,法官从情理出发,向出租车驾驶员说明外卖骑手的实际困难,引导其换位思考。与此同时,承办法官主动与涉案保险公司沟通协调,促使保险公司在法律框架内履行理赔义务。

  在法院的主持和推动下,出租车车主从坚决索赔转变为主动让步,大幅降低了停运损失的索赔金额。最终,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下一步,该院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贯穿办案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姜英兰 赵炜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