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案件。据悉,小爱(化名)有一只从小养到大的泰迪犬,他经常带着爱犬一起旅行。某日,小爱看到一家新开的宠物鲜食餐厅,决定带着爱犬体验一下。
到店后,小爱牵着爱犬在餐厅后院玩得正高兴。谁承想,一只未佩戴牵引绳且无人近距离看管的雪纳瑞犬冲了过来,两只宠物犬发生了激烈冲突。
雪纳瑞犬的主人小张(化名)闻讯赶来,双方立刻将爱犬带离。随后,小爱仔细观察自家宠物的情况,发现泰迪犬的嘴部在流血,随即送往医院救治。
经医生诊断,泰迪犬面部咬伤严重,且因受惊过度诱发心脏病,需长期保守治疗和护理,共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小爱多次与小张沟通赔偿事宜未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法官考虑到该案虽标的额不大,但涉及当事人对宠物的深厚情感,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治安管理处罚法》《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也对饲养动物行为进行了详细规范。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疏导,小张认识到了自己未拴狗绳行为的违法性及给小爱造成的痛苦和损失,遂向小爱表达了歉意,小爱也表示接受道歉。经双方共同协商,小张赔偿小爱,两人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依法养犬,合规管理。遛狗务必拴绳。这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未拴绳导致自家宠物造成他人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宠物的饲养人、管理人要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宠物饲养相关知识,人人争做文明守法市民。
互谅互让,和谐共处。城市家庭饲养宠物较多,邻里之间因宠物活动产生摩擦在所难免。一旦发生矛盾,应尽量通过调解、协商方式解决,既能及时挽回损失,又能有效修复邻里关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