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督促雇主主动按时履行赔偿款项。一纸调解书成功兑现劳务工作者的血汗钱,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真正做到结案事了人和。
据悉,2024年7月,逯某在干活时不慎从两米多高的施工架子上跌落,导致右腿骨折,打石膏后在家保守治疗。雇佣逯某的包工头张某知道后立刻来到逯某家中提出私了,在家养伤时间共计六个半月,并确定金额,作为几个月的工资和营养费。
逯某当时觉得张某言辞诚恳、态度真诚,又念在是自家的老板便同意了私了提议。为了确保协议达成二人去了当地司法,按上述约定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当逯某拖着伤腿在家休养,经过多次讨要仅收到钱款,后赵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后续款项迟迟未能支付。无奈之下,逯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起纠纷的根源可能并非单纯的“赖账”。法官首先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赵某沟通。起初,赵某情绪抵触,言语闪烁。法官没有放弃,而是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耐心疏导,逐渐打开了赵某的心扉。
原来,赵某的工程款也被上游发包方拖欠,自身资金周转极为困难,并非有意逃避责任。同时,法官也深入逯某家中走访,了解到逯某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受伤后家庭失去了重要经济来源,妻子又发生脑出血,生活确实捉襟见肘。双方都面临着现实的经济压力,这是矛盾僵持的关键“症结”。
查清“症结”后,法官组织双方到逯某家中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在逯某家中法官没有机械地强调履约义务,而是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彼此难处。一番话说到了双方心坎里。
基于此,法官提出了一个“分期履行+劳务抵扣”相结合的柔性方案:因赵某还差逯某部分钱款至今年未付,故自今年7月起每个月30日前支付相应数额,到还清之日止。如未按协议履行,则自履行之日起剩余未履行款全部到期,逯某有权对涉案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考虑到逯某腿伤康复后,短期内重体力劳动受限,而赵某的工地需要一些轻体力岗位,如仓库管理、材料登记等,法官建议,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赵某可以为逯某提供合适的岗位,其劳务报酬可按一定比例抵扣部分赔偿款。这一方案既确保了赔偿款的最终支付,又为赵某履行义务提供了缓冲,也为逯某康复后的就业提供了过渡机会。
最终,经过法官数个小时的释法明理与情感沟通,这个充满人情味的方案最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赵某签署了详细的分期支付承诺书。
这起“家门口的赔偿”案件,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深化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法官通过细致调查与反复沟通展现耐心,通过因案制宜设计解决方案体现智慧。当情理与法理相互交融,当判决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彼此结合,司法便能传递出直抵人心的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曹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