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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起纠纷!榆树法院这样审理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5日 11:0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市区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让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据悉,2025年夏天,被告金某在自家客厅西墙外装了一台空调外机。住在楼下的原告刘某说:“这空调外机占用的是我家的外墙,不但挡了我家的采光,下雨时雨滴砸在上面,声音还特别大!”

  物业前后协调了好几次,双方从“往上抬一段”谈到“移到侧面墙体”。可安装师傅上门测量后发现,侧面墙面太窄,根本固定不住空调支架,最多只能在原位置往上挪5厘米。刘某没法接受这个结果,协商彻底谈崩,遂把邻居告到了法院。

  庭审现场,刘某情绪激动,一口气列出了多条理由。承办法官高葳没有急于宣判,反而结合法律条文,用大白话给她上了一堂现场普法课。

  法官笑着解释:“原告,我先给你捋清楚最容易搞错的一点,你家窗户边的外墙,可不是你的专属地盘。民法典里写得明白,住宅楼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就跟楼道、电梯一样,不是谁家窗户外就归谁私用。咱们小区同户型家家户户都把空调装在这个位置,这就是合理使用,不算占你的地方。”

  见刘某露出惊讶的表情,法官接着说:“再说说采光和噪声。空调装在你家楼上,前方没有遮挡,你说影响采光,得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噪声也是同理,得有专业检测,证明声音超出了正常标准,不能光凭咱们觉得吵就定性为扰民。而且被告已经装了隔音罩、改了排水管,滴水的问题也整改过了。”

  最终,法院因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撑诉求,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邻里相处本就该以和为贵。建筑物外墙、公共楼道等都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并非自家窗户对应的区域就归个人专属使用。处理邻里纠纷时,不妨多一分换位思考,先通过物业、社区沟通协商,既解决问题也不伤和气;如果确实认为自身权益受损,也要注意留存客观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和睦的邻里关系,才是居家生活最实在的幸福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