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五棵树人民法庭受理一起跨省手机租赁合同纠纷,事实看似清晰明了,可几番电话沟通下来,法官深知,横在双方之间的,从来不只是一笔欠款。
据悉,2025年7月,被告于某被低门槛租机的宣传吸引,与原告河南某租赁公司线上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12个月。签约初期,于某尚能按时付款,可随着务工收入波动,手头日渐拮据,租金开始一拖再拖,最终逾期多日未还。
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租赁期间逾期支付超过15日,出租方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全额买断款。核算下来,扣除已付租金后,于某尚需支付买断款及违约金。多次催缴无果后,租赁公司诉至法院。
在一番沟通后,承办法官精准摸到了纠纷的症结,被告于某并非恶意违约,而是既对租机买断的金额有抵触情绪,又确实存在短期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清偿;原告虽坚持按合同主张权利,却也忌惮异地执行周期长、回款慢的现实风险,本质上希望低成本、高效率了结纠纷。看似对立的双方,实则都有“尽快了事、减少损耗”的共同诉求。
找准突破口后,承办法官分别给双方算清账并耐心释法:“合同是你自愿签署的,逾期违约的法律后果写得很清楚。如果判决结案,你不仅要承担欠款,还有违约金、诉讼费,再因不履行被纳入失信名单,打工出行、日常信贷都会受影响,分期履行既能减轻你当下的压力,也不会影响个人征信。”
转头他又给原告算起成本账:“被告目前确实没有全额支付能力,你们异地申请执行,来回奔波耗时耗力。约定分期还款,附带违约即可全额执行的保障条款,既守住了你们的债权,也省了后续的执行成本。”
几番疏导磋商,双方诉求逐步靠拢,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于某支付部分买断款,自今年7月起每月月底前给付部分,直至全部付清;若任意一期未按时给付,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立即申请强制执行。一场由“低价租机”引发的跨省纠纷,在法官找准症结、情理兼顾的调解下圆满化解。(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