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限制高消费措施,精准发力、巧破难题,成功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还款义务,用司法力量为胜诉当事人撑了腰。
据悉,原告某印刷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因货款产生纠纷,案件诉至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需偿还原告货款,其法定代表人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本以为调解协议能圆满解决纠纷,可判决生效后,被告却迟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无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也让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落地。为切实保障自身权益,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单海晶迅速行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同步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排查与管控,全力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初期仅扣划到被执行人账户内少量存款,对于总标的额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
面对被执行人的拖延推诿,执行法官果断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精准击中其出行痛点——这一举措,成为案件的转折点。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王某曾试图联系申请执行人,协商解除账户冻结,却未得到同意,便继续拖延履行。
直到王某因个人急事需乘坐飞机出行,尝试购票时才发现,系统明确提示其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无法出票。寸步难行的窘境,让他真切感受到了失信的代价,也彻底打破了其拖延耍赖的幻想。在限高令的强力威慑下,王某彻底转变了态度,不再推诿逃避,主动积极筹措资金。
最终,王某将全部案款一次性履行到位,该案顺利执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彰显了司法强制措施的强大威慑力,更体现了该院执行局履职尽责、精准施策的工作作风。执行法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手段,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传递了诚信立身的理念。
法官提醒:调解协议不是“空头支票”,生效法律文书必须严格履行。诚信是立身之本,切勿心存侥幸、拖延耍赖,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寸步难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