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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法院:锚定护企初心 深耕营商沃土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6日 09:34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在农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沟通和暖心调解下,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以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的方式画上圆满句号,让印在纸上的法律条文,在护航营商环境的实践中透出了暖意。

  据悉,今年1月,某戏院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因文化演艺服务合同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分三期给付欠款及违约金。

  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受旅游行业季节性经营影响,资金回笼遇到困难,没能按时履行全部义务;而申请执行人作为文化演出企业,也正面临着资金周转的压力,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一边是胜诉企业盼回款、渡难关的急切,一边是被执行企业想履约、却受困于经营现状的无奈,这起案件,成了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执行法官没有第一时间采取强硬的查封冻结措施,而是选择坐下来,用心倾听双方的难处。

  为了摸清双方的真实想法,执行法官一次又一次拨通电话,一趟又一趟组织见面沟通。

  面对被执行人,法官们不是一味强调法律后果,而是耐心听企业负责人讲述旅游行业淡旺季经营的难处,帮他算清失信限高对企业后续经营的影响,也帮他分析主动沟通、积极履约能为企业留住的信用空间,一点点打消他的抵触情绪。

  面对申请执行人,法官们也耐心解释被执行企业的实际困境,和他们一起分析“一次性强制执行”可能面临的企业经营停滞、后续回款更难的风险,也帮他们梳理分期履行方案的可行性,慢慢消解他们对再次违约的顾虑。

  起初,双方的分歧很大,申请执行人担心再次拿不到钱,被执行人也无力承担原调解书约定的违约金。法官们就一次次修改和解方案,从付款金额的拆分,到付款节点的调整,再到违约条款的细化,反复和双方沟通协商。

  当法官们带着修改了好几版的和解方案,再次坐下来和双方沟通时,原本紧绷的气氛终于缓和了下来。最终,双方都被法官的用心打动,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将分两期付清,申请执行人也自愿放弃了逾期利息,给了被执行企业一个缓冲的时间。

  该案的圆满解决,是该院执行局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既坚守法律底线,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以更有温度的执行工作,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