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将以下拟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事宜予以公布,公示期为3日。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佐证,由法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法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向被执行人发放生活费的公示监督电话:0431-87005028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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