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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案速调!长春新区法院跑出司法“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3:1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郭鹏飞和王菲两位法官,通过耐心的电话沟通、细致的释法明理,成功“打包”调解了三件原被告相同的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跑出了司法办案的“加速度”。

  据悉,三起案件案情高度相似,却牵扯着两家企业的切身利益:原告公司称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建设工程,但被告公司认为实际工程量与约定不符,因此迟迟未足额支付工程款。双方僵持不下,原告遂诉至法院。

  若按常规司法程序推进,案件将进入司法鉴定环节——工程款结算的前提,是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对原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造价鉴定。对于企业而言,这样的流程不仅意味着结案周期将被拉长数月甚至半年,耽误企业资金周转,而且鉴定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额外支出,可能让企业陷入“赢了官司、输了成本”的困境。

  作为案件承办人,两位法官深知涉企案件“拖字诀”的危害。此时正值民一庭第一季度“集中攻坚”阶段,为了尽快为企业定分止争,两位法官耐心梳理案件焦点,分别与原被告代理人进行了多轮沟通。

  一方面,两位法官向原告细致分析鉴定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以及潜在的败诉风险;另一方面,也向被告详细解释合同履行的法律义务、违约后果,以及诉讼纠纷对企业信誉、长远发展的影响,劝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面对双方的疑虑和诉求,两位法官始终保持耐心、细心,逐一回应疑问、化解分歧,慢慢消融了双方的隔阂。最终,在两位法官的耐心撮合下,三起案件在短时间内顺利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限期内给付工程款,原告自愿放弃部分争议款项,三起纠纷在一天内圆满化解。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把涉企案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立足企业发展需求,主动靠前服务、精准破解难题,通过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化解企业纠纷,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新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施茗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