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诉讼卷宗单套立卷归档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数字法院建设为抓手,围绕“电子为主、纸质为辅”工作目标,高效推动诉讼卷宗单套立卷归档工作落地见效,初步完成了从传统双套卷宗归档模式向全流程电子化单套卷宗归档的根本性转变。
近期,该院归档卷宗实现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类型案件单套制全覆盖,其中刑事、执行归档卷宗均为完全无纸化卷宗。
该院坚持提早谋划、统筹推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抓、各部门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链条。
该院对标《全省法院单套立卷归档工作规范(试行)》,结合本院实际,经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并经党组讨论通过,制定印发《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讼卷宗单套立卷工作操作流程指引》,进一步明确诉讼、执行案件纸质归档材料类型和无需纸质归档材料类型、各流程完成时限,规范立案、审判、结案各阶段卷宗材料采集标准,厘清办案人员、业务庭室、综合管理部门职责,为改革规范有序推进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和操作指引。
该院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审核、一键归档,推动归档工作从“事后集中处理”转向“事中同步完成”,大幅压缩办理时间,有效释放司法辅助事务压力。同时通过定期调度、实时通报、纳入会商等方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该院按照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对传统办案归档流程进行数字化重塑与一体化整合,力求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便于推广。
立案环节设立前端数据采集中心,对诉讼材料即时扫描上传,确保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审判环节依托后端数据采集中心,实现新增材料实时数字化,线上文书、证据自动归集,同时给予法官在前端数据采集中心或审判区数据采集中心、庭前扫描或庭中扫描的选择权,为承办法官和当事人提供便利。
结案环节建立审判部门、立案部门、档案部门清单化交接机制,明确内容审核、整理编目、归档验收职责。同时,根据现状,明确现阶段非随案生成案件纸质卷宗按照单套制标准归档办法。
由业务部门在归档前将需归档的纸质材料制作单套纸质卷宗目录,再将无需归档纸质材料与单套归档纸质材料送至智辅中心扫描加工,随后智辅中心将无需归档纸质材料退还给各业务庭室;业务部门将完整纸质卷宗移送智辅中心扫描后取回,将其中无需归档纸质材料取出,再按单套制纸质卷宗标准移送智辅中心。
为确保单套制改革顺畅运行、全员掌握,该院拟定实施方案,并经多次研讨和征求意见,最大限度统一标准,凝聚共识;在推进中采取“骨干法官先行示范、分层延伸推广”的工作方式,围绕立案、审判、归档等各环节,组织开展多轮次、全覆盖的宣讲、培训与实操,实现应知尽知。
在落实上抓住智辅中心、档案室两个关键核心,明确对不符合单套制归档标准的卷宗一律不予接收,切实把好质量关。同时,通过印发操作指引、配备技术支撑等方式,推动该院全体干警熟练掌握新规范新流程,将改革要求切实转化为标准化、规范化的日常操作,为单套制卷宗归档工作的全面、高效、可持续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优化工作流程,推进单套制归档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覆盖,以数字化转型成效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与效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