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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起纠纷!榆树法院:孩子的心愿放在第一位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2日 08:4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负责人许永亮用有温度的判决,守护了孩子最真实的心愿。

  据悉,案件中的夫妻二人因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年仅7岁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女孩清楚地向家人表达,自己愿意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可现实情况是,母亲收入相对较低,而父亲经济条件优越,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教育和生活环境。一方是孩子的真实意愿,一方是更优渥的物质条件,双方僵持不下。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没有简单地依据经济条件作出判断,而是耐心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与亲情道理:民法典明确规定,年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正是法律对未成年人独立人格的认可与保护。

  法官解释,孩子虽然未满八周岁,但情感需求最真实、最直接,他们或许不懂法律术语,却能用最朴素的语言表达自己的依赖与向往。离婚对孩子而言本就容易产生心理影响,父母更应把孩子的感受放在前面。

  在承办法官的建议下,双方进行了冷静的沟通,重新征求了孩子的意见,根据女孩选择跟随母亲生活的意愿,综合情况,优先考量孩子长期形成的情感依赖与稳定的成长环境,依法作出判决,确定女孩由母亲抚养。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对这一家人进行了判后回访,进一步了解孩子的生活状态与心理情况。孩子的父亲在回访中深有感触,也充满了愧疚。他坦言,自己此前一直执着于经济条件,却忽略了女儿最真实的感受,如今看到孩子跟着妈妈开心快乐地生活,自己也彻底放下了顾虑。为了更好地保障女儿的生活,他主动将每月的抚养费提高,用实际行动履行父亲的责任。

  一桩小小的抚养权纠纷,彰显的是司法为民的温度。承办法官的裁判既坚守了法律底线,又把孩子的意愿放在了首位,以柔性司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