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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法院:看执行工作的刚与柔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3:59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农安县人民法院圆满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据悉,该案源于一起重型货车追尾交通事故,翟某驾驶的货车在行驶中不慎追尾了王某名下的重型货车,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翟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判决生效后,因翟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依法对翟某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开展全面查控,遗憾的是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

  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抽调精干力量奔赴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前往翟某居住地实施强制执行。然而,当执行干警抵达翟某家中时,眼前的场景让在场人员深感触动——简陋的居所、杂乱的环境,书桌上都是家中孩子上学的课本。

  “法官,我们家好几口人,就靠我跑车挣钱,这钱全掏出来实在困难。”翟某无力地说道,眼神里满是无奈与窘迫。

  见此情景,执行干警认为如贸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许会让这个本就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甚至可能对未成年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执行干警当即决定暂缓强制措施,转而开展“柔性执行”模式,积极与双方展开交流沟通。

  执行干警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解释当前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情况,另一方面耐心向被执行人“明道理”,释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终,在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情绪逐渐平复,申请执行人王某被执行法官的负责态度和程某的实际境遇所打动,愿意给予一定的金额宽限,被执行人翟某也尽全力联系亲朋好友筹措资金,最终通过多方联络将三万元一次性履行完毕。

  该案的圆满化解,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缩影。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刚柔并济”执行理念,既以强制手段彰显法律威严,又情理兼顾践行善意文明执行,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