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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费久拖不还?榆树法院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2:01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案件。据悉,原告某汽修部系个体经营商户,被告邹某因车辆维修需求,在原告处接受车辆修理服务。维修完成并交付车辆后,邹某迟迟未支付相应款项,汽修部多次催收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核查证据、厘清事实,认定双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修理合同关系,原告已依约完成维修义务,被告理应按时足额支付报酬。考虑到该案标的不大、矛盾不深,单纯判决易激化情绪、增加诉累,法官决定以调解为抓手,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法理情相融,耐心开展释法析理工作,精准攻破双方分歧点。从合同履行、诚信守约、诉讼风险等角度,向双方讲解相关法规,耐心沟通分歧。

  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共情原告多次催收无果的难处,引导其理性解决问题,向其说明分期履行更有利于款项快速到位;另一方面劝导被告正视付款义务,引导其主动承担责任、消除隔阂。

  同时,法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反复细化履行方案,促成被告邹某分期付清拖欠的汽修款。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邹某分两期支付全部修理费。原告收到全部款项后,需向法院申请撤诉。

  经法官督促,近期邹某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履行了付款义务,两笔款项均及时转入汽修部指定账户。汽修部收到修理费后,也依照约定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依法裁定准许撤诉。至此,这起小额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枫桥经验”、聚焦小额纠纷快速化解,以小案办理传递司法温度,引导群众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法治理念,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诚信正能量,以司法力量守护营商环境。(秦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