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接到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迅速启动应急机制,24小时内完成调查取证、联动社会力量、依法作出裁定,并将保护令送达,以司法速度为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墙”。

据悉,一位神情焦虑、面带伤痕的申请人到该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了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称其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近期面临现实威胁,人身安全处于紧迫危险之中。面对这一紧急情况,该院立案庭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当场接收申请材料并迅速移送至负责审理的家事审判团队。
“家暴受害者的安全等不得,也慢不得。”承办法官亢蕾在接到案件后,当即启动反家暴案件应急处理机制,力求在法定期限内以最快速度完成审查,确保申请人安全。
为确保裁定依据充分、事实清楚,法院干警与时间展开了赛跑。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尽管已是下班时间,承办法官团队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兵分多路开展工作。
当晚,法官便携带工作证件及调查函,赶往辖区公安机关,连夜调取了涉及此次及以往家暴警情的全部报警记录、询问笔录、伤情照片等关键证据材料。通过细致梳理卷宗,法官对家暴行为的频次、严重程度以及现实危险性有了直观且充分地掌握。
次日一早,法官依法询问被申请人,法官就申请人所主张的事实、双方矛盾激化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持续风险等问题,对被申请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核实,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法律释明与劝导,告知其家暴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面临的严厉制裁。
在依法调查的同时,法院并未止步于司法程序本身。考虑到申请人面临的实际困境不仅在于法律保护,更在于生活、心理及后续安置等多重需求,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启动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
承办法官主动联系了申请人所在街道的妇联组织及街道办事处,详细介绍了案情,说明了申请人面临的风险等级及具体困难。妇联与街道迅速响应,区妇联主席陈宏伟与街道副书记殷慧娟当即到法院与申请人对接,为其提供心理疏导、临时庇护、法律援助等全方位的咨询与帮助,形成了“司法保护+社会帮扶”的联动合力。
在完成所有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并确认相关事实与风险后,法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且情况紧急,依法应当作出裁定。
当天下午,一份盖有法院鲜红印章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正式作出。裁定书明确:
一、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裁定书同时载明,若被申请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定书作出后,该院人员立即行动,快速完成裁定书送达工作,分别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时送达辖区公安机关、妇联及街道办事处,告知相关单位协助执行,明确协助执行事项,确保保护令落地见效、发挥实效,形成“法院裁判+部门联动+基层守护”的全方位保护体系。
承办法官表示,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家暴受害者的“护身符”,也是悬在施暴者头上的“利剑”。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与公安、妇联、民政、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绿色通道”,加大对违反保护令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更有力的司法担当,为构建和谐家庭、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