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净月法院/供图
中新网吉林新闻3月17日电 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号法庭接连开庭审理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三起案件均以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
8时40分,第一起案件开庭。原告老王从事网约车营运,2025年8月被追尾后起诉要求赔偿停运损失。开庭时,老王提出起诉时采用的行业标准有误,要求按新标准计算。经法官说明,被告车主及保险公司代理人同意按新标准计算。双方十分钟内达成调解。
9时,第二起案件开庭,原告席空无一人。书记员多次拨打原告电话无人接听。法官与被告车主及保险公司代理人沟通后,双方同意等待。经联系,原告小刘系“00后”网约车司机,因记错开庭时间迟到45分钟。小刘到庭后,法官放慢语速引导其完成庭审。双方因修车时间存在争议未能当庭调解,但保险公司代理人庭后主动添加小刘微信,表示后续理赔问题可直接联系。
第三起案件推迟了十分钟开庭。原告大赵系出租车司机,因停运损失起诉。大赵起初拒绝调解,经法官耐心劝导,情绪平复后同意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院机动车案件增长近两倍,多数涉及停运损失。为方便当事人,该院增设周末法庭和夜间法庭并增加了开庭频次。(臧婧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