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的民警们带着普法资料,走进集市摆起“法治摊位”。
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针对农村集市人流量大、交易活跃的特点,法院将普法宣传点设在摊位之间。民警们结合农资买卖、食品过期、虚假宣传等常见问题,向赶集村民和商户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条文。
“买东西留个心眼,看清生产日期,票据别随手扔了。”面对前来咨询的村民,民警用当地方言讲解如何识别假种子、假化肥,遇到“三无”产品如何索赔。针对老年群体,重点提示“免费体检”“低价促销”中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
活动现场,民警还向流动商贩发放诚信经营倡议书,宣讲产品质量法和经营者义务,引导商户明码标价、保障商品质量。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资料数百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把普法宣传融入日常,结合春耕备耕等节点,开展“赶集普法”“田间普法”,为乡村消费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