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秉持刚性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原则,依法对两起案件中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知书》,以法律震慑倒逼责任履行,成功促成案件顺利执行。
在上述两起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退休金账户,以此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及时实现。但两名被执行人为逃避法定义务,无视法院生效裁判与冻结裁定,未经法院许可擅自更换工资卡,私自支取被冻结款项,导致法院执行工作受阻,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迟迟无法兑现,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掌握相关线索后,该院执行局迅速行动,及时固定证据,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向两名被执行人正式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知书》。执行干警现场向被执行人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擅自转移、隐匿被执行财产的严重法律后果,郑重警示若其仍拒不改正、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依法启动刑事追责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法律的威严和预告知书的明确警示,两名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当场诚恳认错、悔过,主动配合法院工作,将私自支取的执行款全额退回,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此次依法送达拒执犯罪预告知书,是该院执行局重拳打击拒执行为、破解执行难题的有力举措,既彰显了法院对拒执行为“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又通过“先预警、后惩戒”的人性化方式,给予被执行人主动纠错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柳河法院执行局将持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的查处力度,用足用好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充分发挥《涉嫌拒执犯罪预告知书》的预警、震慑、教育作用,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全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拒执必究”的法治环境与社会诚信氛围。(王再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