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托执前督促机制,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贾某在王某经营的农资综合商店购买农药化肥后,拖欠货款两年有余,王某因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贾某支付货款。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贾某某向某农资综合商店支付货款。判决生效后,贾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收到材料后,考虑到新春期间,未立即启动强制执行,而是第一时间由执行法官主动对接双方,实地核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确认贾某存有一批待售玉米,具备履行能力。执行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积极释法明理,阐明强制执行的后果,促使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了和解协议。
为保证公平公正、避免争议,执行法官全程在场监督核对玉米数量与品质、过磅称重、装车转运、交付结账的过程,同步固定全过程证据,确保作价公允、交接规范。最终,某农资综合商店成功收到全额货款,其经营人王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表示感谢,可以安心过年。
下一步,该院将以更多接地气、解民忧、惠民生的解纷举措,打通胜诉权益“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落地生根。(王松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