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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法院顺利完成首批案件档案“单套制”归档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1:10 来源:中新网吉林 编辑:王思博

  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介绍,该院集约中心首批试点案件档案“单套制”归档工作圆满收官。这标志着该院在落实推进诉讼卷宗单套制改革上跨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长期以来,法院档案管理一直沿用纸质与电子“双轨并行”的模式。案件办结后,书记员不仅要整理繁杂的纸质材料,还要同步扫描上传电子卷宗。这种模式不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挤占了宝贵的办公和库房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提升。

  推行“单套制”,意味着案件办结后,仅以电子档案形式进行归档,不再生成、流转纸质正本。这并非简单的“去纸质化”,而是对传统办案习惯和归档逻辑的重构。该院从源头立案抓起,严把电子材料入口关,确保每一份诉状、每一份证据从进入法院的一刻起,就以高清、规范的电子形式流转。

  在单套制改革过程中,该院立案庭与集约中心、技术部门、办公室档案室密切协作,确立了“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原件例外保存”的工作原则。针对在适用单套制过程中出现的“卷宗材料补充内容后的替换、自动生成的文书应归档目录、一张网系统排序与卷宗归档排序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一一梳理、甄别,并统一思路,细化电子归档的目录规范和质检标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首批“单套制”档案的成功归档,对内是“减负增效”。法官和助理、书记员告别了搬运卷宗的劳累,查阅、检索卷宗实现“秒级响应”。归档环节大幅简化,书记员事务性工作负担明显减轻,得以将更多精力投入审判辅助核心事务。

  对外是便民利民。当事人和律师通过一张网系统即可随时查阅随案生成的电子卷宗,申请阅卷也从“预约来院看”变为“掌上即时查”。长远看是“绿色司法”。节省了大量纸张、耗材和库房空间,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具体实践。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电子档案“单套制”改革,推进从立案、审理、执行到归档的全生命周期无纸化闭环管理。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完善配套机制,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张鹏佼 孙艺铭)